原載於《典藏‧讀天下》雜誌四月號
作者:謝金魚
晚唐曾經發生這麼一件事。
長安的名妓劉國容與一位年輕的進士相戀,兩情繾綣,但是不久後進士被授予官職,不得不離開長安前去就任。他剛出了長安不久,來到咸陽地界,劉國容的婢女騎著小矮馬追了上來,遞給他一紙短箋,上面寫著『歡寢方濃,恨雞聲之斷愛;恩憐未洽,歎馬足以無情。使我芳心,因君減食。再期後會,以結齊眉。』
這段大膽的告白,隨後在長安城中大為流行,我們不知道這段戀情的結果如何,但是這紙理當只有兩人知道的短文卻在長安城中散佈,不得不令人聯想:這是不是劉國容替自己宣傳的手段?
如果不是,那麼這只是個才子佳人的老套故事。如果是,那麼這位名妓炒作話題、行銷自己的手腕,不可不謂高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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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燦爛光輝的文學史上,女性所佔的比例相當低,而這些躋身於唐代文學史的女性,又以后妃女官、妓女和女道士三類為最大宗。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,是唐代的仕宦千金不能將自己的詩文外流,甚至是公主、郡主、縣主.......等皇室婦女也不例外,上層社會中,唯有后妃如武則天、上官婉兒或後期的女官宋氏五姊妹之流,能夠以凌駕官僚系統的姿態,留下她們的作品。
既然能識字的宦門婦女顧忌於社會觀感而不能表露才華,那麼文才就成為跳脫傳統婚姻的妓女與女道士們交遊的利器了。劉國容的故事,極有可能就是這位名妓以文采宣傳自己的例子。
那麼,唐代的妓女是如何養成的呢?這點,我們不妨請出白居易詩作〈琵琶行〉中的女主人翁──琵琶女,以她的人生來觀察這些女性的生命歷程。
十三學得琵琶成
白居易的琵琶女是這樣自述她年少時光的:「十三學得琵琶成,名屬教坊第一部」,顯然這位琵琶女是以她的演奏才能來做她的賣點。十三歲,在現代人來說還很年幼,但是在古代,十三歲的少年男女已經接近成人,因此,琵琶女十三歲就已經學成了琵琶、開始工作。但是,她又是如何成為一名妓女的呢?這不得不從唐代的戶籍制度與教坊說起。
唐帝國將人民分作皇室、士族與良人、賤人兩大類,前者屬於上層社會、後者屬於中下階層,其中,良人指的是家世清白的百姓,賤人則是罪犯家屬、奴僕與伎人,唐代的『伎』並不全是賣身的妓女,也包括了擅於歌舞、演奏、特技甚至是長於說笑的男女,他們的戶籍列於教坊管轄,在朝廷需要的時候,可以隨時徵召。這類從戶籍上屬於賤人的妓女,也稱官妓,在中晚唐藩鎮中則稱為營妓,她們也擁有相當程度的技藝,並不全憑賣身。
唐代的戶籍制度是父子相承,不過父母雙方一良一賤的時候,則以母親的出身來決定孩子的良賤。如此說來,在理論上,妓女的母親應當也是賤籍,但是實際上卻非如此,妓女很有可能是經過人口買賣而來,這類出身不明者,在一些研究中稱為私妓,以此來與官妓分別。如唐傳奇《李娃傳》的女主角李娃,就以「二十年衣食之用」的代價來贖身,顯然她從年幼之時就被賣給了鴇母,長達二十年之久。在吐魯番文書中,就曾有一戶的紀錄中有許多少女,人口販子在邊境以較便宜的價格買下她們後,送往長安或者其他城市賣藝陪酒或者賣身。
盛唐是伎樂的光輝時代,喜好歌舞娛樂的唐玄宗召集了各地的伎人入京,建立起龐大的歌舞團為他服務。有時在皇室宴樂時,他也會命這些伎人面對著樓下的百姓表演,以此與民同樂。唐玄宗的音樂造詣很高,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縱容這些藝術工作者發揮他們的才能,他的寬容讓許多伎人感激在心,在他寂寞而孤單的晚年裡,仍有一些伎人追隨左右、不離不棄。盛唐的歌舞昇平,使皇室喜好的樂舞和詩文成為民間妓女吸引客人的必備武器,並延續到晚唐,因為她們的主要客群還是在帝國中最有消費力的士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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宮樂圖,表現的是晚唐宮廷中的樂妓飲茶、練習的情景,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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琵琶女的境況雖然在詩中並不清楚,但是她似乎沒有父母,只有一位『阿姨』,是否是她的血親,就不得而知了。
人口販子與鴇母買下幼女或者少女之後,就要開始積極地訓練她們,在〈琵琶行〉序中,琵琶女自述曾經向『穆、曹二善才』學習。『善才』是唐人對於樂器名家的尊稱,其中的曹善才乃是一個琵琶世家的重要傳人,並曾有許多弟子,因此,琵琶女自言向他學藝並不奇怪。
琵琶女的學習過程,可說是一種投資,目的只有一個:讓她成為一株搖錢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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螺鈿紫檀五絃琵琶,原屬於日本聖武天皇(724-749) 為世上僅有的五絃琵琶實物,也是中古東亞音樂史的重要文物 現藏於正倉院,原件已毀損,現在看到的是近代的模造品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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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陵年少爭纏頭
在白居易的詩句中,琵琶女回憶著她風華正盛的時代時,是如此描述的「五陵年少爭纏頭,一曲紅綃不知數」。五陵年少,指的是貴晝子弟,纏頭,是給予伎人的賞資,而詩中的『紅綃』之所以成為琵琶女的賞資,不只是因為紅綃昂貴美麗,更是因為絲織品本身就是唐人常使用的貨幣,而吐魯番文書中的人口買賣,也是以絲織品作為計價的單位,在開元年間,十五匹大練(約三十公分寬的白色絲布)就能買一個十來歲的婢女,但是這個價格到了中唐,只夠讓《李娃傳》中的男主角在長安的娼家玩個七八天,其中除了通貨膨脹的問題外,也有首都與邊陲的物價之差。
現代人往往很難想像布匹為什麼能作為貨幣,這是因為我們穿慣成衣的關係,但是在古代,布匹在生活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,對於唐代的妓女而言,布匹裁製的衣物與配件更是她們展現自己的關鍵,如同今日現代女性的名牌包一樣,都顯示了她們的身價。
唐代的絲織技術已經相當成熟,『綃』是其中一種極薄的絲織品,經過染色後的價格也與素色不同,紅色更是當時的正色,基本上只有貴族與仕宦人家才能擁有,如此看來,琵琶女的客戶確實如她所言,是一群『五陵年少』。白居易在另一首詩〈賣炭翁〉中,說兩個跋扈的宦官以「半匹紅紗一丈綾」的價格,拿走了老翁重達千餘斤的木炭,半匹紅紗顯然與木炭的價格不成比例,但是對比著琵琶女的「一曲紅綃不知數」,更顯出長安城中嚴重的貧富不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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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莫高窟晚唐107窟北壁,捨賤從良圖圖中的兩個女子是敦煌當地的妓女善和母女。 她們以供養人的身分出現在洞窟中, 期望造窟的功德可以幫助她們在來世捨棄賤籍、成為良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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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色羅裙翻酒污
琵琶女回憶著她的全盛時代,因為財富來得容易,所以她毫不珍惜地把昂貴的首飾拿來打拍子,鮮豔的紅裙被酒沾污了也不心疼。唐代律令中明確地規定什麼樣的身分可以穿著哪些顏色、材質,而琵琶女並非士族,卻擁有理論上只有貴族才有的服飾,這可能顯示了律令中關於服飾的規定已然漸漸消解,這是因為中唐之後的藩鎮割據,節度使們紛紛想壯大自己,這使得讓商人有更多機會,商業繁盛與政府控制力的下降,成就了一個崇拜奢華的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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搗練圖局部,宋代摹本 練是素色的絲織品,圖中的女性正在熨平織好的白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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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唐是唐代文化的成熟期,有才華的士人也常被節度使們破格錄用為幕僚,在地方與中央之間流轉為官,此處作別之人,也不定何時又重逢。於是,唐代的筆記中出現了許多士人與地方的妓女們一見鍾情的故事,只是故事有時以離別作結、有時也能有美好的結局,悲喜之間,常常取決於地方長官的態度,若是遇到了豪爽明理者,通常會遣人成就良緣,但是也有心胸狹小者,造成了愛情的悲劇。
然而,有時造成悲劇的不是人,而是時間、或是距離。
晚唐有另一個故事,發生在一位外交使節身上,這個使節奉命前往新羅擔任冊封新羅國王的冊贈使,他在山東半島的青州登船,因為屢遭風浪,不得不暫留於青州,因此,與當地的妓女段東美相戀。而後,使節前往新羅時染疾,屢屢夢見段東美出現在夢中,不久就病死了,副使護送他的棺木回到青州,段東美聞知此訊,身穿素服來到驛站裡致祭,哀慟過度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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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羅王冠,韓國慶州天馬塚出土 為新羅國王的王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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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像文章開頭說的劉國容,也是一個關於離別的故事,不過那些發生在地方的故事裡,士人們的追求或者鍾情是主動的,官妓們只能被動地接受,甚至被當地的官員作為禮物贈予別人。但是身在長安的劉國容,卻派出婢女追上她的戀人,並以她大膽纏綿的詩文風靡了長安,如果把她的故事與《李娃傳》或琵琶女聯想在一起,我們可以發現這些長安的私妓擁有較多的自由,當然,這取決於她們的能力,畢竟我們所看到的都是些〝成功〞的案例。
老大嫁作商人婦
在風光之後,琵琶女因為年紀漸長而失去客源,她的親人也離她而去,最後,她嫁作商人之妻,在丈夫前往浮梁買茶時替他守著空船、等他回來,在夜間彈琵琶時被白居易等人聽見了樂音,因此有了〈琵琶行〉一詩。
琵琶女的婚姻並不幸福,遠離了長安,意味著她也離開了欣賞她音樂的人,有些人堅持,琵琶女只是『伎』人、而不是『妓』女,認為她是一個崇高的藝術家、不可能賣身,這或許是一種現代人先入為主的觀念。唐代不是性開放的社會,士族男子在婚姻中很少有浪漫的可能,妓女是他們在愛情遊戲中的玩伴,喜歡一個女人、欣賞一個女人,未必代表著要擁有她的身體,但是如果兩情相悅,也未必不可能發生。
那個年代的名妓,或許就像今日的明星一樣,是人們注目的焦點。對於這些女性而言,或許有很多不為人知的痛苦與掙扎,但是一旦習慣了萬眾矚目,就很難忍受獨對江月的寂寞。
這一點,文采名滿天下,卻被貶謫到潯陽的白居易完全理解。他與琵琶女的人生,其實有著相似的脈絡,年少學成之後,開始闖蕩天下,壯年時躊躇滿志、詩酒唱和,中年後親友離落、在遠離家鄉與首都的地方苦苦地等待,於是他說:「同是天涯淪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識?」
在那一夜江邊偶遇後,白居易又等了幾年,等到了轉機、再次回到長安,並且扶搖直上。
而琵琶女呢?沒有人知道,如同劉國容一樣,她們在歷史中永遠地沉默了。